以下是讀者hazel給我的留言,我想我應該得好好回應,
所以啦了出來。



  對於你的觀點,是十分同意的,但是卻對您的做法,
有些小小的微詞,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....你寫的文十分
吸引人,因此也有了固定收看的板友們,我也是會固定收
看的板友之一,因此固然明白你的氣憤,可是卻不能同意
你從此不發文的宣言....

  這樣的做法,豈不是和兩位離去的作者,意氣用事的
做法一樣?受害的是你忠實的讀者們,而不是你氣憤的對
象....

  當然,不希望你從此不再發文,是有我的私心的,只
是也真的認為你的作法似乎有所不妥....飄板已經失去了
兩位優秀的寫手,真的不希望再失去一個>"<

  也許你覺得我的發言有點雞婆且令你不愉快吧,但是
身為一個讀者,我只是很單純的覺得,少一個寫手好可惜
,希望你可以重新思考一下,是不是真的不在發文呢....
如有冒犯,還請原諒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



  我十分明白hazel的心情,其實用文章要脅版主真的
是很不好甚至是糟糕的決定,我在這邊很真誠的跟大家道
歉,因為我利用了你們……

  正如某a的那篇聲明文,他以退場離席要脅版工道歉,
我們也以此要脅版主重視這個問題,何以讓一個寫手玩弄
於鼓掌,甚至是鞠躬哈腰的重新邀請。

  套用公式,為何我們發了聲明文後,版主還要質疑我們
位於精華區文章是否要刪除,不刪除可能會觸法的疑惑出來
?那版工當時做的事情,不就是他現在做的事情嗎?

  如果他真的刪了,那我是不是應該說:「我只說不給你
們收文,又沒說精華區要刪?」

  孰是孰非?如果連自己都不確定,要怎麼服眾?

  我後悔,是因為我為了這件事情,破釜沉舟的利用了我
最後的資源,卻得不到他們感同身受的回應,誰將這兩件事
情擺在同樣的天秤上思量過?
  
  很少吧,都是先入為主的戰啊戰!

  有人說,明明不干我的事,幹麻瞎起鬨,很抱歉啦,因
為你們說中了,的確是我體內邪惡的正義在作祟,所以讓我
不得不出聲──我太想紅了咩!

  說實話,我知道這一搞,也許再也沒人會看我的小說,
因為一定有人拱說我遺棄,但是我無法看著版工因為被水桶
五天,等到她開了桶,早以冤沉大海。

  有人說我跟版工是好朋友,其實人家認識她不到一個星
期,就算聊也沒聊多久耶,就是因為我看不慣她被蒙著嘴,
一路被丟臭雞蛋,所以我撩下去,跟著她一起臭!

  我承認我用了最不好的方式,真的感到非常抱歉,但是
在這樣的時刻裡,卻還有你們這麼真切的對我說這些話,我
真的是很感動。

  能補償你們的就是努力的寫出感人的小說,至於回PTT
鬼版,老實說當版主推文說:「PO出授權文,到底是給不
給刪精華區的文啊!」<===公告已被刪除,這是我印象中的推文。

  呵呵,其實我已經心灰意冷了!

  如果hazel不習慣blog,其實我會把文章搬過去bs2鬼版
,兩邊都是同時連載,完全是熱騰騰的唷,至於PTT我真的是
累了……

  telnet://bbs.bs2.to bs2的網站,請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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